福州一市民无法贷款,想换户型较小的房子;置业顾问称,已签合同,无法换房,若退房,定金不退,只能退25万元首付款N海都记者陈江燕近日,福州市民赵女士拨打海都热线称,去年9月,她在闽侯璞悦湾楼盘看中一套房,交了10万元定金和剩下的25万多元首付款,签完合同后,在申请贷款时,被银行判定为还款能力不足,房贷审批被拒。之后,赵女士便跟置业顾问协商,想要更换成一套户型较小的房源。对此,置业顾问称,已签完合同,房子无法更换。于是,赵女士要求售楼部退回之前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但置业顾问表示,按照合同,定金不可退,首付款可退,需赵女士跟公司进行协商。交完首付款后房贷审批未通过赵女士购买的是一套复式单元房,面积约为平方米。在赵女士提供的认购协议书上,记者看到,赵女士需支付定金10万元、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首付款元,其中,定金可转为购房款,而余款万元则是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赵女士于去年10月初,交了定金10万元,并补齐首付款的余款元。赵女士说,交完款后,签署了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但购房合同一直由售楼部保管。赵女士说,在看房时,已经跟置业顾问说过,资金不足,无法负担该套房的房款,也说了存在负债的情况,但置业顾问还是一直劝说,称房源很好,催着赵女士交定金。赵女士便交了定金和首付款,并签了认购协议书和购房合同。之后,赵女士被银行认定为还款能力不足,房贷审批一直被拒。“置业顾问便推给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