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干眼症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财政部公告居民换房退税新规出炉 [复制链接]

1#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将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该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一、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凡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于市场上重新购入住房的纳税人,均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

二、此处所指的现住房转让金额,即该房屋在市场上的实际成交价格。

而对于新购住房,若为新房,则购房金额以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若为二手房,则购房金额即为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

三、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优惠政策:三、为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优惠政策,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位于同一城市范围内。这里的同一城市范围指的是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及其所辖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必须存在直接关联,即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应为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手续。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对于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能够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此外,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的政策措施。该政策旨在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