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去哪里医院治疗白癜风最好 http://baidianfeng.39.net/index.html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公告,宣布将继续执行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将持续至年12月31日。根据公告,对于那些在出售自有住房后,在一年内又重新在市场上购买住房的纳税人,他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得到退税优惠,这一政策将持续至年12月31日。具体来说,如果新购住房的金额达到或超过了现住房的转让金额,那么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全部退还;而如果新购住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的转让金额,那么退税金额将按照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来计算。为进一步促进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现特发此公告,就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如下:一、为支持居民住房改善,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我们将实施一项优惠政策。对于在此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于市场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获得退税。具体退税比例将根据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较来确定,确保公平合理。二、本公告所称的现住房转让金额,指的是该房屋在市场上实际成交的价格。若纳税人新购的是新房,则购房金额为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成交价;而若新购的是二手房,则购房金额即为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
三、为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人出售及新购的住房,必须位于同一城市范围内。此处的同一城市范围,系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涵盖的完整行政区划区域。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必须与出售住房的纳税人直接相关。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退税手续。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共享至税务部门。对于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能及时获取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以进行退税审核。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8月18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指出,为鼓励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相关部门于去年推出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该政策原定于今年底到期。然而,最新公告已明确将该政策延续至年底,这将进一步支持居民的住房改善需求。同时,为持续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与运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发布公告,明确将公共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