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财*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对卖房再买房实行退税*策。根据新规,去年10月份到今年年底,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23年底之前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对于非满五唯一的住房,交易时个税计算是两种方式,如果能追溯到购房原值的,按照增值部分也就是差价的20%交纳个税。
如果无法追溯购房原值的,则按照总价的1%交纳个税。
如果一套原值万的房子,以万元出售时,按差价的20%交个税那就是40万元。
具体的退税手续,税务总局也明确,前往原先交税的交易大厅办理,除了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要提交纳税人身份证件;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如果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果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网签合同及其复印件。
需要注意,在当时交税时,税务系统中显示纳税人就是卖家,那么退税自然就退给纳税人了。那就是个税既然能退税了,那么这部分钱卖家和买家在交易中就需要先协商好了。现在一般直接业主出个税部分,到时业主去申请退税,会比较方便,避免后期纠纷。有些二手房交易,卖家是把个税的钱增加到房款中,把卖房的价格提高了,那么是不是就需要协商既然个税的钱没了,那么房款是否可以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