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晓博
楼市又到了“人人喊打”的时候,触目所见,好像全都是坏消息。
否极泰来,今天(年6月8日)楼市终于等来了一个好消息。不仅对于整个楼市是利好,对于学区房尤其意义重大。
同时它还意味着,户籍和房产的“强绑定关系”,开始脱钩了!
北京日报报道说:《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正式印发,并从6月1日开始实施。
所谓“公共户”,其实就是挂靠在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主要是为了解决“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方便市民、减少纠纷。
北京市的最新文件规定: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以下六类人员,可以在“公共户”落户(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
1、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4、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5、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6、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买卖过二手房的朋友都知道,卖方是否将户口迁出,影响非常大。
虽然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卖方信誓旦旦,承诺过户后迁出户口。但其实有些人是没有地方安放户口的,他们要么没有其他房产,要么找不到愿意帮忙的亲友,要么单位集体户口无法迁入。
遇到这种情况,新业主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自然也就无法使用、或者很难使用购入房产的学位。
这时候怎么办?你即便到法院打官司,而且获胜了,对方就是没有地方落户,还是很麻烦。
北京作为中国户口管理最严格的城市,都可以在每个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来安置“无房居民”,相信这种做法很快会在全国推广。
事实上,在北京之前已经有一些大城市“先行一步”,比如青岛今年3月宣布:增设落户承接方式——“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
北京的“派出所公共户”和青岛的“社区集体户”,是一样性质的东西,只是北京只解决存量户口的问题,而青岛是为了增量户口、兼顾了存量。
“公共户”或者“社区集体户”的诞生,对于房地产是利好还是利空?
需要说明的是,以前之所以没有设立“公共户”(社区集体户),对“集体户”管理也比较严,一个重要原因不是公安部门懒政,而是地方政府想通过“户口跟房子挂钩”的方式,催促大家买房子。
比如南方某超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在人才市场设立集体户口,但只能放2年,2年之后必须迁走。这其实隐含着催你买房子的含义。
更早的时候,中国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推出过“购房赠蓝印户口”的政策,也是试图通过户口来促销房子。
随着房价上涨,以及全国各地普遍降低落户门槛,通过户口来“逼人买房”效果越来越差,反而成为房地产交易的绊脚石,产生了很多纠纷。
所以才有了在派出所设立“公共户”或者“社区集体户”的改革新举措。
它事实上打破了“户籍”和“住房”的强绑定关系,看似一小步,其实是一大步。
如果各地都普遍设立“公共户”(“社区集体户”),对外来人口的吸引会大大增强,也可以显著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共有集体户万户,集体户人口为万人。由此可见,集体户口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过渡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北京是中国落户最难的城市,这次设立“公共户”不会降低北京的落户门槛,只是为了解决二手房交易里的种种纠纷。
其他城市如果广泛设立“公共户”(“社区集体户”),就可以刺激落户,相当于落户门槛的降低。
北京设立“公共户”的文件里,特意明确了“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将本房滞留户口人员迁入公共户办理流程及时限”,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工作”。
这对于二手房(尤其是学位房)的买家,是非常大的利好和权益保证,购房当中一个最大的不确定性消除了。
如果卖方在过户后,拒绝迁走他的户口,你只用按照流程去申请,35天之后,对方的户口就会被“赶走”,你的户口就可以迁入了。
新政将加快二手房的流转,只剩一套住房的家庭,也可以放心卖房、换房了,因为“无房期间”的户口有着落了。
至于二手房交易中的落户纠纷,也将基本消失。
所以,新政是楼市的利好,更是学区房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