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万众期待的房票安置终于来了。
7月11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两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宣布对
塔山片区24号地块(塔山南侧区块)
、
府山片区29号地块(吕府、王衙弄周边)
进行征收。
征收方案中,安置方式包括
货币补偿
、
产权调换
、
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
。而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
“房票拆迁”
。
这也意味着,越城区首个房票安置项目正式揭晓。
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具体方法如下:
1.适用对象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不含不符合房改政策采取换房续租或采取证据保全安置的被征收人)。
2.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
房屋被征收人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提交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的书面申请后,由征收实施单位出具《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
,房屋被征收人凭《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
可在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楼盘中购置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
。
《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的使用期限,原则为征收公告明确的搬迁截止日起六个月内;
房屋被征收人确需延长《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使用期限的,由其本人书面申请,
经征收实施单位同意后,可延长使用期限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最长为12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购房的,被征收人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的相应补助将予以取消。
3.补助办法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的,在原货币补偿标准基础上,再给予以下补助:
(一)被征收人在搬迁截止日起
6个月内
凭《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不含装修、附属物及各项补贴)10%予以补助
;
超过6个月
,在12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按5%予以补助
。如上述所购新建商品房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所购新建商品房房屋价值(商品房销售合同载明的除车库、车位等附属设施之外的购房金额为准)的10%或5%补助。
(二)
一次性补助12个月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
如上述所购新建商品房房屋价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则按照所购新建商品房房屋价值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支付相应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4.其他规定
房屋被征收人凭《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购买商品房且已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结算安置补偿款后,要求撤销《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其符合撤销《商品房销售合同》法定情形或房屋被征收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一致,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结算的购房款退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被征收人需重新申请补发《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补发的《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按照首次签发日期出具。
以下为两个拆迁项目的具体信息:
01
塔山片区24号地块(塔山南侧区块)
征收目的:根据《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为展示绍兴地域文化,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提升绍兴城市品位,需实施房屋征收。
征收范围:
东至解放南路,南至和畅堂路,西至秋瑾故居,北至塔山
。本项目需
征收住宅、非住宅约31户
,总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约.24平方米
。
根据采样评估,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
征收总费用约1.73亿元
(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上图仅为大致范围,仅供参考,最终以政府拆迁红线图为准
(一)补偿方式
1.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
2.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3.被征收人
选择货币补偿的
,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基础上,
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的奖励
;
4.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按规定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
5.征收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对房屋承租人可按下列方式给予补偿安置:①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且要求参加房改购房的,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待正式审核通过后,再按相应政策办理房改购房手续;②房屋承租人不参加房改政策购房的,与房管部门或者单位协商后进行处置。
经评估,本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评估比准价格:
成套住宅(划拨)元/平方米
;商业一层(金融用地出让)元/平方米;办公(出让)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安置用房房源
(1)
期房安置用房为商贸6#安置地块多层住宅
(东至灵芝小区,南至萧绍运河,西至二环西路,北至朝皇路);
娄宫江东侧地块高层住宅
(东至山阴路、南至底限线、西至娄宫江、北至杨绍线)。
期房安置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中心价):
商贸6#安置地块多层住宅(划拨):元/平方米(全装修);娄宫江东侧地块高层住宅(出让):元/平方米(全装修)
;期房安置用房不设车棚、车库,有地下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地下停车位待入住后另行确定购置方式。
(2)
现房安置用房为蚌潭公寓
。
现房安置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中心价):
蚌潭公寓多层(划拨):元/平方米
,非机动车库价格:有管道元/平方米,无管道元/平方米。
图源链家
上述房源的具体套型、面积、房号、数量另行公布。
02
府山片区29号地块(吕府、王衙弄周边)
征收目的根据《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为加快古城更新改造,推进阳明故里保护利用,需实施房屋征收。
征收范围
东至北海小学,南至新河弄,西至西小河,北至上大路居民房屋
。本项目需
征收住宅约户,非住宅1户
,总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约平方米
。
根据采样评估,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
征收总费用约7.1亿元
(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上图仅为大致范围,仅供参考,最终以政府拆迁红线图为准
(一)补偿方式
1.
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
2.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3.被征收人
选择货币补偿的
,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基础上,
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的奖励
;
4.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按规定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
5.征收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对房屋承租人可按下列方式给予补偿安置:①房屋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且要求参加房改购房的,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待正式审核通过后,再按相应政策办理房改购房手续;②房屋承租人不参加房改政策购房的,与房管部门或者单位协商后进行处置。
经评估,本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评估比准价格:
住宅非成套(划拨)元/平方米;
商业1-2层(出让)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安置用房房源
(1)
期房安置房源为商贸6#安置地块多层住宅
(东至灵芝小区,南至萧绍运河,西至二环西路,北至朝皇路)。
期房安置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中心价):
商贸6#安置地块多层住宅(划拨):元/平方米(全装修)
,期房安置用房不设车棚、车库,有地下公共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地下停车位待入住后另行确定购置方式。
(2)
现房安置用房为灵芝小区、大树江小区、蚌潭公寓。
现房安置用房评估比准价格(中心价)
:灵芝小区多层(划拨):13元/平方米;大树江小区多层(划拨):元/平方米;蚌潭公寓多层(划拨):元/平方米;
非机动车库价格:有管道元/平方米,无管道元/平方米。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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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链家
上述房源的具体套型、面积、房号、数量另行公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