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初发布“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后,河南郑州又发布了具体操作指南,将启动二手房收购试点工作。
4月16日,郑州发布了二手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公告,明确了收购二手房的具体条件、收购流程,以及“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的服务流程。二手房收购工作将于4月20日启动,试点阶段限额套。
针对近期多地提出二手房“以旧换新”政策,业内人士认为,短期来看,“以旧换新”政策有利于促进新房和二手房联动,有望在提高楼市活跃度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预计未来或有更多城市参与“以旧换新”,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郑州将启动二手房“以旧换新”试点4月1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二手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公告,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将于4月20日启动二手住房收购试点工作,试点期限至6月30日,试点阶段限额套,换房群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总价款不低于二手住房收购总价款。
其中,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服务指南明确了郑州城发集团收购二手房促进“卖旧买新”的具体条件、收购流程,以及市场化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的服务流程。
根据服务指南,试点阶段收购的二手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二手住房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15年;二是二手住房坐落区域为金水区和郑东新区,且位于三环以内;三是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含);四是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五是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六是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七是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同时,试点阶段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现房”;二是房屋位于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据了解,4月初,郑州市房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提出通过城发集团面向市场收购二手住房促成“以旧换新”,以及鼓励经纪机构、开发商和群众协同参与促进市场化“以旧换新”两种方式,满足群众的换(购)房需求,计划年内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套。
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总经理梁波涛认为,郑州4月初出台的“以旧换新”政策相比于其他城市出台的同类政策在推进力度、覆盖范围上明显更大,出台后即引起市场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