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文末告诉你,为什么是又...)
昨晚由央妈、银保监会起头,刚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跟上,纷纷祭出楼市信贷、税费等方面的大招!
首先是央行、银保监会:
9月29日晚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当然,这一利好是有条件的。
那就是,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
易居研究院的数据显示,符合这一条件的城市有23个~~~
具体来看:
二线城市有8个,包括哈尔滨、兰州、武汉、大连、天津、石家庄、昆明和贵阳;
三线城市有15个,包括泉州、温州、泸州、岳阳、宜昌、北海、大理、秦皇岛、湛江、包头、安庆、济宁、常德、襄阳和桂林。
一线城市中,北上广深无一符合该通知所规定的要求范围。
要知道,今年以来,央行已经多次下调1年期、5年期LPR利率。截至8月22日,央行发布的最新一期LPR数据显示,1年期LPR利率已降至3.65%,5年期LPR利率已降至4.3%。
这个5年期LPR利率,是跟大家的房贷直接挂钩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15日,央行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贝壳研究院此前发布的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19日,已有86城首套房贷利率低至4.10%,但一线城市首套房贷利率平均为4.60%。
按照最新政策,上述符合条件的23个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或可突破4.1%,继续下探。
紧接着,今日(9月30日)傍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手。
公告指出,自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这个也是有条件的: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表示:
该政策主要惠及改善群体的购房需求的释放,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力度也比较大。由于第一目标是改善需求,随着手中房源的出售,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发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对于稳定整个房地产市场,提振市场信心有一定促进作用。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对于大部分城市来说,一套房可以节省税费在3-5万,而北京等城市少部分房源可能节省几十万以上。新政策对于大部分城市市场影响不大,但对于北京等少数城市换房客户可能有一定影响。
自去年以来这个市场环境,各位也是有目共睹,守夜人在和地产业内交流的时候,大家都在感慨,现在已经不是政策的问题了,其实更多的是市场信心和六个的XX不足。。
这是一条分割线
分析完了政策,守夜人来说说-PTSD。
很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