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租房换房新规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资源配置,今年市区将首次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换房申请。此次申请将于3月13日至3月20日进行,旨在满足因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等需求而希望换房的保障家庭。
?换房申请开启今年市区将开展公租房换房申请,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20日,帮助因工作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希望换房的保障家庭。
?换房原则及条件换房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包括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已办理入住手续并实际入住、租金缴纳正常且家庭人口与目标房源面积相匹配的,均可申请换房。
?换房程序及提醒换房过程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家庭可以通过石家庄住建局网站换房平台或其他途径寻找换房对象,达成意向后相互确认。确认后的家庭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填写《公共租赁住房换房申请表》。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换房通知书》的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房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成功换房或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换房。同时,公租房互换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收费行为均属违规。